1、贯彻党和政府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制订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对人群健康危害疾病的防治规划、社区卫生服务规划,通过行政手段调控卫生资源,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设备准入,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
2、全面履行卫生执法职能;依法监督管理全区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劳动、环境、放射、化妆品、学校卫生及医疗机构、母婴保健等管理工作。
3、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面健康教育;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区卫生技术力量,紧急处置全市重大灾情、疫情、突发事件。
4、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妇幼保健工作;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与计划生育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5、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制订全区卫生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区医疗卫生改革、职业道德规范、职称评定等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
6、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红十字会、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献血领导小组、性病艾滋病防治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7、管理区本级卫生事业单位,监管区本级卫生系统的国有资产工作。
8、承担金华市区建成区范围外的区内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妇幼保健工作。
9、抓好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