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平台; 3、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4、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和防汛救灾物资等商品的储备; 5、指导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促进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6、管理、监督本级社有资产,行使社有资产控股、参股企业的资产所有者代表职能,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7、代表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组织之间的交流活动; 8、承担同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