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自测表(党政机关组) 受评单位:婺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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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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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普及普通话 B1 党政机关 |
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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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党政机关对推广普通话要求明确,制度健全,并有检查落实措施 |
(1)对本机关公务员说普通话有要求,1分;任一机关没有要求,扣0.2分▲
(2)有领导负责本机关推普工作,1分;任一机关没有领导负责,扣0.2分▲
(3)各机关对普及普通话工作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任一机关没有措施,扣0.3分▲ |
4 |
(1)区级机关和下属各部门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说普通话提出了具体要求。
(2)区人民政府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属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或推普领导小组,由领导负责普及普通话工作。
(3)区级机关和下属各部门都把普及普通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将之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有检查和整改措施。 |
1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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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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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用语 |
(1)成为面向公众的会议用语,2分;基本做到,1.5分
(2)成为在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的用语,2分;基本做到1.5分
(3)成为公务活动的交际用语,2分;基本做到,1.5分
(4)成为机关内部的工作语言,2分;基本做到1.5分 |
8 |
区级机关和下属各部门对公务员说普通话提出明确要求,制度健全、措施到位。普通话成为机关面向公众的会议用语、在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的用语、其他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和机关内部的工作语言。 |
2
2
2
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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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按有关文件要求对在职公务员进行培训,适龄公务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
(1)把普通话培训列入公务员培训内容,2分
(2)有对公务员进行培训的规划,1分
(3)按照省人事厅、教育厅、省语委(浙人教〔2005〕230号)文件要求,对应培训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5分;培训率达到50%,3分;开始进行培训工作,1分;对公务员开展了普通话测试,增加1分 |
8+1 |
(1)区级机关和下属各部门都把普通话培训列入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对公务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2)区人民政府下属各部门都根据区政府的规划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
(3)经过集中培训、个别辅导等形式,对机关公务员进行了培训辅导,教文体局、公安分局等单位组织公务员参加了普通话测试,合格率达99%以上。 |
2
1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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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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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一项条件 |
(1)人事部门规定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公务员录用的参考条件,2分
(2)各机关录用公务员时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参考条件,2分 |
4 |
(1)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参考条件。
(2)区属各部门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工作人员、岗位竞聘的重要条件,教文体局把取得规定的普通话等级作为取得教师资格证、录用新教师、教师职称评定的必备条件。 |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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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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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社会用字管理 C1 党政机关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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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党政机关对用字规范化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
(1)对本机关用字规范提出要求,1分;任一机关没有要求,扣0.2分▲
(2)有领导负责机关用字规范化工作,1分;任一机关没有领导负责,扣0.2分▲
(3) 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任一机关没有措施,扣0.3分▲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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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级机关和下属各部门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规范用字提出了具体要求。
(2)区人民政府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属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或规范用字领导小组,由领导负责规范用字工作。
(3)区级机关和下属各部门都把规范用字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将之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有检查和整改措施。 |
1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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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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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名称牌用字规范 |
用字规范,4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1分;每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3分▲ |
4 |
区人民政府及下属各部门所有名称牌用字规范,符合要求。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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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公文、印章、信封(笺)用字规范 |
(1)公文用字规范,2分;文头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3分;正文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分▲
(2)印章、信封(笺)用字规范,1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3分;每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 |
3 |
(1)经检查,区机关及下属各部门的文件、简报文头及正文均未发现不规范字。
(2)区人民政府及下属各部门印章用字规范。 |
2
1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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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牌)等用字规范 |
(1)标志牌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分▲
(2)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牌)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1分▲ |
4 |
(1)经检查,标志牌未发现异体字、繁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2)经检查,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牌)未发现异体字、繁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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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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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39+1 |
总加分 总扣分 |
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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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每个单位抽查简报、通讯、动态、文件等不同类别公文共5份(含查公文印章),合计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