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同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选调检察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名额:检察官5名。
二、选调范围:面向全国检察院范围选调。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检察工作,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遵纪守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公务员身份、历年考核称职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
4、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市级以上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人员、办案能手、业务尖子等荣誉的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配偶、直系血亲及近亲属中无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在押的。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9月30日;
2、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光西路8号,邮编321004,联系人:江菊敏,电话:0579-82412052,传真:0579-82412012。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或信函报名。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和本人联系方式;(2)学历、学位证书、通过司法考试证明材料;(3)身份证、工作证、检察官资格证明;(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三张。《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报名表》一份;(5)有关获奖证书证明;(6)现场报名者可持上述材料于报名时间内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信函报名者可将报名表与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以邮政快件形式于2008年9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至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4、报名人数不足选调名额2倍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5、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婺城区政府网公布审查结果。
五、选调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商调。
六、考试
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检察业务,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以40%计入总分,面视成绩以60%计入总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报名表》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组织部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200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