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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婺城区第七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单位摘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8-11 15:43:00 发布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局(办、处、中心):

  根据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度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单位的通知》(婺区政办[2008]15号)文件精神,金华市永乐工艺品有限公司于2008327日被列为第七批区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挂牌整治。

  整改期间,在上级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下,区政府组织多次召开协调会,督促金华市永乐工艺品有限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多次开展现场指导,落实安全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业主按规定期限完成隐患整改工作。经过近半年努力,金华市永乐工艺品有限公司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采取积极的态度,进行了积极的整改。经区防火委现场验收,金华市永乐工艺品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已基本整改完毕,现区政府决定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单位予以摘牌。

                                          二○○八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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