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金华市新世纪“321”
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金华市新世纪“321”专业技术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6]53号),《关于做好2008年度金华市“新世纪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金市人通[2008]3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度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方式
新世纪“321”人才工程是指:
第一层次:培养30名左右,年龄在50岁以下,在国内或省内学术和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或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序列的高级专家。
第二层次:培养200名左右,年龄在45岁以下,能够代表我市科学优势和学术、技术水平的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及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序列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层次:培养1000名左右,年龄在40岁以下,在各自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在本行业起骨干作用的年轻优秀人才,作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后备人选。
第二层次培养人员的选拔,先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推荐候选人员,由市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统一组织选拔。分配婺城区推荐候选人8名。
二、选拔的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在我区、市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或在各自学术、技术领域中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二)选拔条件。“32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身体健康。一般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市内同行中具有领先优势。
2、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专业论文、出版过有影响的专著,或发表的论文被国外权威的检索机构收录。
3、在应用技术、工程技术的设计研究和科技开发中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或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并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作为主要成员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项目中取得重要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有影响的基金项目资助。
5、在管理期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市级拔尖人才。
6、在取得博士学位,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有明确的科学方向或项目,并承担市级以上科研开发项目。
7、已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在生产实践中掌握绝技、绝活、绝招,具有解决重大生产技术难题和较强技术革新能力,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技术工人。
8、在学术、技术领域取得突出贡献、有较大成绩的人员。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各乡镇、街道,区机关各部门于8月15日前将推荐“321”第二层次候选人员的下列材料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82368075,邮编:321000。
(一)《金华市新世纪“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表式见附件1,用标准A3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shenweijin@hotmail.com);
(二)《金华市新世纪“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表式见附件2,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附件1和附件2请从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同名文件中下载);
(三)相关学历、资格证书、论文、奖励等证明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
附件:
1.金华市新世纪“321”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金华市新世纪“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金华市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