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区委办〔2007〕109号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办公室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婺城区2007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
农村和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婺城区2007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办公室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4日
婺城区2007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
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 2006 〕7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 2007 〕57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坚持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与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的结构相结合,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培养和造就优秀青年人才相结合,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营造环境,为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总体目标。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稳步推进”的要求分步实施,力争到2010年,全区基本实现一村、一社区至少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2007年我区将招收120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和农村工作(含2006年6月前已在社区工作的8名全日制大学生,今年实际招收的112名大学生中,男72名,女40名)。
二 、主要措施
(一)规范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 、择优和适当就近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方式,由区里统一组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考核等招考工作。招考对象为本区生源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安排在9月份进行,具体办法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制订。
(二)合理安排工作岗位。2007年我区共安排112个岗位,一般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安排到社区、已规划的中心村、专业村和大村。高校毕业生招聘到村、社区工作后,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他们的能力素质和适应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文书等职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其他工作岗位。
(三)切实加强管理考核。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街道)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占乡镇(街道)的编制。劳动合同内容由区人劳社保局统一制定,并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签订,一般每三年签订一次。在聘用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实施免费代理,其党、团组织关系应迁至所在村和社区。考核工作由区人劳社保局牵头,负责制订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具体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按照合同要求予以解聘。
(四)完善落实待遇保障。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年总体收入不低于上年度全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其中到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待遇原则上和当地社区一般干部一样发放),并按企业职工标准,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列入总体收入中);对工作满3年且继续在村、社区工作的,从第4年起由乡镇(街道)统一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试用期间的薪酬,按月工资的80%发给。根据相关文件,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薪酬、参保等所需费用,省级财政对我区按40%的比例给予补助,市财政按10%的比例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区、乡镇(街道)共同负担。根据我区实际,工资和保险费用由省、市、区财政负担,乡镇(街道)主要负担年终考核奖金3000元,有条件的社区、村也可适当负担一些。
(五)健全激励引导机制。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2年以上,成绩突出、群众信任、条件成熟的,通过法定程序使其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并可以推荐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人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从2009年起,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仍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本省市级以上公务员时实行加分,凡报考欠发达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其他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同时,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对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也要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对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时,可享受与参加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同等优惠政策,考试总分可加10分。
(六)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农村、社区工作一定年限后通过市场自主择业。在合同期间,应允许高校毕业生选择到更适合其发挥才能、专长的岗位或单位就业;合同期未满本人要求另行就业的,只要工作情况许可,可予以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工作需要,确定终止或续签合同;终止合同的人员可通过人才市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对合同期满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
三 、组织领导
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协调工作,区人劳社保局负责组织指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选拔、管理、考核、人事代理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有关经费支持工作,区民政局、农林局等部门配合区人劳社保局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根据全区总体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切实承担起主体职责。
附:2007年招考大学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名额分配方案
主题词:人才工作 高校毕业生就业 农村社区方案 通知
抄报:市委人才办
抄送:婺城新城区、金西开发区、双龙风景区、仙源湖度假区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办公室 2007年9月4日印发
附件:
2007年招考大学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名额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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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
安排人数 |
乡镇(街道) |
安排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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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街道 |
6人 |
罗埠镇 |
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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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街道 |
6人 |
洋埠镇 |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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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街道 |
7人 |
汤溪镇 |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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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街道 |
8人 |
乾西乡 |
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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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狮街道 |
9人 |
竹马乡 |
2人 |
|
罗店镇 |
5人 |
长山乡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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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畈镇 |
4人 |
箬阳乡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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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地镇 |
2人 |
沙畈乡 |
2人 |
|
白龙桥镇 |
14人 |
莘畈乡 |
2人 |
|
琅琊镇 |
4人 |
塔石乡 |
2人 |
|
蒋堂镇 |
4人 |
合计 |
11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