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安地镇政府:
你镇和村《要求村庄建设规划批复实施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和村的建设规划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和村在《金华市婺城区城乡空间一体化规划》中是原址改造的行政村,和村要充分利用当前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强化村庄规划管理,加快规划实施步伐,实现城乡一体化。逐步把和村建设成为美观大方、环境优美整洁、设施完善、交通便利,规划科学的现代化新农村。
二、村庄建设规划年限:2006—2020年,期限为15年。
三、人口与用地规模。村庄人口到规划期末为385人,总建设用地到规划期末为3.43公顷。要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切实做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
四、要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内部的道路、通信、供电、供水、排水等设施建设应分轻重缓急制定计划,逐步实施,统筹考虑,合理配置。
五、要按照本批复对村庄各项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管理,按照批准的规划逐步认真组织实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若需要调整的,在调整前须报镇人民政府认定,报区规划分局审查同意后再行实施。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