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认真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工作,是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2007年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工作即将开始,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劳动社会保障和救助管理所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2007年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工作高质量的完成。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2006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31日
二、发放对象:194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投保对象。
三、手续办理:各乡镇、街道必须于6月15日前把符合新发放(即1947年出生)条件对象的缴费证、记录卡和身份证复印件由业务人员送交到婺城区农保处。(地址:人民西路501号三楼 办公室,联系电话:82363086。)
四、发放办法:请乡镇、街道具体经办业务的人员在发放期内,到区农保处代办养老金领取手续,再由乡镇具体发放。
金华市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