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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度婺城区生态区建设工作任务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婺生态办[2007]18号
发布机构:婺城区生态办  发布时间2007-8-1 10:08:00
主题词:年度 考核细则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机关生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婺城新区建设指挥部、金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双龙风景区管委会、仙源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生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区生态建设工作会议布置的各项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加快推进生态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婺区委办[2007]38号文件《金华市婺城区乡镇街道和机关单位2007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婺生态办[2006] 13号《婺城区生态区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现就2007年度生态区建设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区各乡镇、街道机关;区机关生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婺城新区建设指挥部、金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双龙风景区管委会、仙源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和办法
  1、考核内容
  根据生态区建设的重点工作确定考核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
  2、考核办法
  (1)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督查相结合,平时督查由区生态办抽查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年终考核由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形式对乡镇、街道、四大园区进行考核,区生态办负责汇总考核结果。区生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生态办进行考核。
  (2)分项目考核,总分100分,附加考核20分(详见附件)。
  (3)分类别考核
  ①各乡镇、街道机关;
  ②区生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③婺城新区建设指挥部、金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双龙风景区管委会、仙源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三、考核要求
  年底各被考核单位要做好自查总结工作并于当年的11月底前将自查报告和年度生态建设工作总结报区生态办,并做好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2007年度婺城区生态区建设工作任务考核细则(一
   2.2007年度婺城区生态区建设工作任务考核细则(二)
   3.2007年度婺城区生态区建设工作任务考核细则(三)
                                 

                                  200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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