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关于命名婺城区第二批区级生态村的通知
文号:婺生态办[2006] 11号
发布机构:婺城区生态办  发布时间2007-8-1 9:58:00
主题词:生态村 命名 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级生态村:
  根据《婺城区生态村考核验收标准(试行)》,我办组织了区农办、区农林局、有关乡镇等对申报第二批区级生态村的行政村进行了实地核查,依照标准,经考核、打分,现将通过考核验收的45个区级生态村予以公布,希望以上区级生态村再接再厉,在生态村建设上再上新的台阶。
特此通知


                                   2006年7月26日
网站地图 | 网站管理 | 关于我们 | 帮助指南 | 隐私安全
版权所有(C)2006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5015450号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 邮编:321000 E-mail:minyut@sina.com
最佳浏览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