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关于转发《金华市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金婺质特〔2008〕4号
发布机构: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婺城分局  发布时间2008-8-14 10:00:00
主题词:特种设备 百日督查 方案 通知
 

 

 

各乡镇、街道安委会:

为了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工作,确保奥运安全和我区经济社会安全运行,现将市局制订《金华市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在执行中结合实际,在“隐患排查冶理年”活动的同时,检查本乡镇、街道确定的重点监控单位;特种设备较多,周围人员密集的使用单位;发生过事故以及管理混乱的使用单位;近两年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存在重大隐患的使用单位。

二、督查内容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使用证、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报告、特种设备操作证。检查情况逐一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始记录表。(见附件2

三、各乡镇、街道督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立即报告,督查专项行动情况汇报材料(出动人次、督查企业数、特种设备数、发现隐患和整改数等)及现场检查原始记录表复印件于710日前上报本局。联系电话:13857982102,传真:82102244

 

附件:1、金华市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始记录表

 

  

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

  

  抄送:区安监局。                                       

  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婺城区分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8印发   

网站地图 | 网站管理 | 关于我们 | 帮助指南 | 隐私安全
版权所有(C)2006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5015450号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 邮编:321000 E-mail:minyut@sina.com
最佳浏览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