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十小”整治与规范牵头单位:
为加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08〕39号)和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成立婺城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特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十小”整治工作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新闻发布制度、督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
婺城区“十小”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查落实领导小组的议定事项。
二、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十小”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进度。
三、分析掌握全区“十小”整治工作动态,研究应对措施。
四、组织开展试点的规范标准、长效机制等方面的专题调研。
五、负责全区“十小”整治工作新闻发布和信息通报,对外发布权威信息。
六、承办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以及领导小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婺城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
1. 召集人:由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召集。
2. 参加对象: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牵头单位联络员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
3. 时间:按每年总体工作阶段或计划方案而定,遇重大、紧急情况即时召开。
4. 主要议题: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整治工作要求、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定下阶段主要工作任务;研究、部署全区阶段性整治重点工作和联合执法行动计划。
(二)办公室主任会议
1. 召集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召集。
2. 参加对象: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相关单位领导参加。
3. 时间: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重大、紧急情况即时组织召开。
4. 主要议题: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整治工作要求、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和批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相关信息;总结、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联络员会议
1. 召集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召集。
2. 参加对象:各牵头单位联络员。联络员一般由熟悉本单位整治情况干部担任。
3. 时间: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重大、紧急情况即时组织召开。
4. 主要议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相关信息;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具体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信息报送制度
(一)信息收集
1. 各牵头单位要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本单位和配合单位有关整治工作的信息。
2. 各配合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一般信息报牵头单位,重要信息也可直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 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区的整治信息。
4. 信息收集及报送渠道应保持相对稳定,确保信息交流畅通。
(二)报送内容
1. 各部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动态、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
2. 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
3. 阶段性工作计划。
(三)报送形式及时间
1. 动态信息。实行即时即报制。各牵头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员应及时将本辖区内的动态信息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事件、重大案件、安全性事件等重要信息,须在24小时内直接向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同时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瞒报、漏报、拖报、误报。
2. 简报。实行月报送制。各牵头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25日前将月度工作情况以简报形式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 报送的信息应经部门领导或领导授权的职能部门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各部门的信息员为信息报送责任人。
2. 各牵头单位须于每年年初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计划,7月初和年底分别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
3. 要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平台。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简报》,并报送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及有关领导,分发各相关部门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金华市婺城区政府网站上发布整治信息。
三、新闻发布制度
(一)新闻信息采集
1. 各部门应指定专门的新闻宣传员负责本部门的对外宣传工作;同时,做好部门间整治信息的联合发布。
2.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宣传活动,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经审定的宣传材料。
3. 新闻宣传员要深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