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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狮街道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文号:金婺安办〔2008〕11号
发布机构:婺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7-29 11:46:00
主题词:电力 整治 通知

新狮街道办事处:

婺城区10KV郊罗710线高村综合楼支线1#2#杆间(位于新狮街道高村)的距离严重不足(最小距离只有0.8米),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现已被列入2008年全市用电及电力设施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2008年全市用电及电力设施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金政发〔200845号)文件要求及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请配合用电管理部门,尽快确定整治方案(拆除违章建筑物或改移电力线路),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区府办和区安委办。

 

                                〇〇八年六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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