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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龙桥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文号:金婺安办〔2008〕9号
发布机构:婺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7-29 11:44:00
主题词:电力 整治 通知
白龙桥镇政府:

婺城区黄桃1665线16#17#杆(位于白龙桥镇三联村振东物资回收公司场地内)周围存在临时建筑,乱堆废品,进行乙炔氧气切割作业、吊装作业,安全净距离不足,严重威胁作业人员和线路的运行安全,现已被列入2008年全市用电及电力设施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2008年全市用电及电力设施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金政发〔200845号)文件要求及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请配合用电管理部门,按整治方案(铁塔基础外侧3米处砌围墙,将临时建筑的钢瓦顶改成土瓦顶)的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区府办和区安委办。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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