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新狮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区粮食单产水平,确保全区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18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
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提高粮食单产水平的目标,充分发挥我区光温水资源、技术推广、生产经营机制等方面优势,以水稻为重点,按照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综合配套的要求,集成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创新粮食生产经营机制,通过示范带动,推进粮食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10年,使水稻单产比创建前三年(2005、2006、2007年)平均增长5%,示范乡(镇)水稻单产平均增长8%,全区单季晚稻平均亩产增长10%。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实施粮食高产示范工程。在全面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全区重点建设九个连片千亩示范方。具体是汤溪镇黄堂畈、厚大畈,洋埠镇马稻方,罗埠镇黄路畈,白龙桥镇让长畈,蒋堂镇浪坦畈,长山乡长山畈等7个早、晚稻“双季”千亩示范方,白龙桥镇筱溪方、琅琊镇黑七楼门前畈2个单季晚稻千亩示范方,并建立百亩示范方20个。各示范方水稻平均产量要比各乡镇水稻平均产量高15—20%,单季晚稻示范方平均产量力争达到650公斤以上。同时,全区18个乡镇水稻面积100亩以上的村,要建立1—2户水稻科技示范户,共计1000户,另建立蕃薯、玉米、马铃薯科技示范户35户。
(二)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推动面上的技术应用,力争建成一批平均亩产早稻500公斤以上、双季晚稻550公斤以上、单季晚稻650公斤以上、攻关田亩产超700公斤的水稻高产示范方。本次活动共设早稻优质高产中心方、单季晚稻优质高产中心方、连作晚稻优质高产中心方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早稻优质高产攻关田、单季晚稻优质高产攻关田、连作晚稻优质高产攻关田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高产攻关鼓励奖若干名。
(三)加强耕地保护和农田基础建设。通过扩种绿肥、秸秆还田等措施,提高标准农田特别是新建标准农田的耕地质量和地力。实行工程措施和农艺措施相结合,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增加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面积。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确保水利设施灌排自如,农用电网配套齐全。
(四)加大优良品种推广力度。根据粮食高产创建总体要求,结合我区生产、生态特点,确定高产创建主导品种,并结合省级良种推广补贴,将高产创建活动与良种推广补贴相结合,确保主导品种在示范区得到大范围推广应用,并通过统一供种方式,使示范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五)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在试验示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集成、配套、创新高产栽培技术体系,并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推进标准化生产。重点推广水稻直播生产技术、单季稻“五改”生产技术、强化栽培技术、无公害稻鸭共育技术、免耕直播技术、水稻双季直播生产技术、秸秆还田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等10项农艺农机技术措施。
(六)加强病虫害防控。坚持“绿色植保、公共植保”的工作理念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强化重大病虫草鼠害防控工作,切实减少粮食生产生物灾害损失。要及时监测病虫害发生动态,准确预报发生趋势,提前制定重大病虫草鼠害防控预案;要根据病虫害发生形势,科学制定综合防治方案,组装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技术措施,开展统防统治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要加强农药市场整治,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曝光,全面禁止高毒农药的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以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为依托,以土壤养分构成和作物需肥规律为基础,以高产创建产量目标为指标,制定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方案;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和施肥等基本内容,为示范区技术指导人员及农民确定施肥数量、选择肥料品种、施肥时期和施肥方法等提供技术服务,解决农民施肥用肥问题,提高肥料利用率和施肥效果;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职责,做好对复混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料进行监督抽查,对肥料产品的登记证和包装、标识、宣传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八)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积极发展以水稻机耕、机插、机收、秸秆还田、烘干等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农机大户和服务组织,鼓励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广泛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积极开展工厂化育秧、机械插秧、化肥深施、粮食烘干等示范,尤其要加强农机与农技部门结合,加快推进水稻机插的应用。要建立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机大户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农民和扶持农民购买和共同使用农业机械。
(九)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和粮食生产合作化经营。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继续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使粮田向合作社、种粮大户集中,发展规模种粮。大力组建粮食生产合作社、粮食生产专业服务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和粮食生产产业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粮效益。鼓励合作社、种粮大户拓宽经营范围,向周边农户有偿提供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服务;鼓励合作社、种粮大户创建品牌,开展粮食产后加工、销售,延长产业链,提高经营水平。支持和鼓励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合作社、种粮大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扩大订单数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婺城区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农林、财政、发改、科技、水利、国土、电力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项目规划的制订、资金的落实以及组织实施等;成立创建活动实施小组,由农林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农技站站长任副组长,农林局植保站、土肥站、农机站站长为实施小组成员,重点负责制定项目建设实施规划和指导各乡镇组织实施;各重点实施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活动成效将作为评选2008年农业生产先进乡镇的重要依据。
(二)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我区生产、生态实际,由区农林局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方案重点要确定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粮食面积、产量指标分解计划;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计划,示范面积和地点;技术培训计划;粮食生产合作社和粮食生产专业服务组织的组建计划。
(三)强化培训指导。由区农林局负责组织对乡镇农技人员进行一次轮训。每个示范乡镇每年要举办2次以上的粮食生产培训班,对村干部、种粮大户、高产示范户进行培训。在生产关键季节,乡镇农技人员要分片包干负责,下村入户到田,切实抓好技术指导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提炼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成效和技术经验,并通过网络、报纸、广播、会议等形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农民科学种粮,营造重视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特别是要在粮食生产的各个关键阶段,组织当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参观考察各类示范方、示范户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促进粮食生产。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