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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婺区政办〔2008〕34号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5-28 9:15:00
主题词:经济管理 药品 方案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贯彻落实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贯彻落实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

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加强全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促进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081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关注民生,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使用,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使用安全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重点
  
通过开展《办法》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探索和创新新时期、新形势下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的新方法、新思路、新途径,积极创建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努力,使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达到购进渠道规范、硬件设施完备、制度记录健全、调配使用合理、监督管理到位、质量稳定可控、使用安全有效的目标。
  
(一)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区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对照《办法》要求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部门要公布指导性标准,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贯彻实施《办法》所应具备的人员资格等条件,指导和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货、验收、储存、养护、调配、校验、档案管理等内控制度,切实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把《办法》实施与农村药品安全“两网”建设、ADR(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用体系建设等相结合,积极探索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区有关部门尤其是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综合运用多种教育培训手段,认真组织对广大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学习教育,使其尽快明确和熟练掌握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管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工作举措。以农村、基层为重点,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加大《办法》的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和影响面,大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浓厚氛围;新闻单位要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管的举措及成功经验,对忽视监管、导致发生安全事帮的典型案例要及时予以曝光。
  (三)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现状,以《办法》实施为契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整治。20084-6月,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联合对全区有关药械使用单位《办法》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药械使用行为;20087-12月,各有关部门对《办法》执行情况再次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区农村药械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法》贯彻落实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各有关部门都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
  (二)依法办事,协同配合。
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区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正常使用控制制度、处方评估制度执行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区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对计生服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区发改、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三)突出重点,科学监管。针对不同的医疗机构,确定不同重点,推进《办法》的实施。200811月底前,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要在全区医院类及非医院类医疗机构中评选出若干管理规范的单位作为典型,并对其先进经验和做法加以总结、推广。
  (四)讲究方法,力求实效。要结合《办法》贯彻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现象,进行深入剖析,追踪溯源,举一反三。对规定明确、实际可执行的,要严格执行到位;对规定明确,但暂时难以做到的,要积极推动规范;对规定不明确的,要指导医疗机构探索完善,尽力规范。同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视情采用政务网站公开、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暴光等进行公示,积极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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