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
今年已进入“十一五”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按照《金华市婺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做强中心城市核心区”的目标和新一轮“创业富民、创新强区”总体战略部署,全面、客观地评价“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展和实施效果情况,检查各部门承担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分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总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为规划指标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提供决策依据,提出后期规划执行的有关措施建议,进一步推动《纲要》实施,提高“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有效性,为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
二、评估的范围和时点要求
根据我区实际,“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的范围主要是:《金华市婺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时点,为2006年至2008年6月30日的完成实绩,预测到2008年底的完成情况,以及到2010年的预计完成情况。
三、评估的主要内容
评估的内容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不要求面面俱到。主要包括:
(一)对《纲要》提出的主要发展目标进展情况进行评估预测,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指标完成的进度,是否能完成五年目标的判断等。对单位GDP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约束性指标要进行重点分析。
(二)对《纲要》确定的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完成任务采取的措施,实施的重大项目,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
(三)对区“十一五”期间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进行分析评估。包括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建议。
(四)对《纲要》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包括政策是否已出台,效果如何,存在的问题等。
(五)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完善规划体制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规划是否有需要调整和修订的内容。
四、评估的方法和职责分工
《纲要》中期评估主要采用政府行业部门自评、综合部门总评相结合的方法,积极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的评估办法。
(一)部门自评。按照谁主编、谁评估的原则,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进行自评,重点是分析各专项规划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提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发展瓶颈,分析后两年半发展面临的形势,对主要目标做出阶段性预测,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及对策和措施。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成立专门班子着手开展工作。
(二)总评工作。由区发改局牵头组织,重点从《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政策等方面,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系统全面的评价,检查进度,发现问题,提出对策。适时形成总评初稿,征求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专家的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五、评估的进度安排
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份)
制订“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基础材料收集准备工作。
(二)起草报告阶段(6月份)
6月上中旬,区政府各部门开始起草评估分析专项报告;
6月30日,区政府各部门要将“十一五”专项规划评估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区发改局综合科。
(三)修改完善阶段(7月份)
7月初,由区发改局完成总评估报告初稿,并组织开展评估报告咨询工作;召开各方面论证会,提出论证意见。
7月底修改完善评估报告,报区政府审定。
(四)正式报送阶段(8月份)
8月初,由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是一项系统性的研究分析工作,请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要求,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任务。同时,要结合“十一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保证规划顺利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评估报告力求简明扼要,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调研材料。评估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区发改局综合科联系(联系人:徐金新,联系电话:82306873,电子邮箱:zjjhdy8866@163.com)。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