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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认金华市益迪医疗设备厂为婺城区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文号:婺区政发〔2008〕9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08-4-3 9:00:00
主题词:科技 企业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婺区政办200724)精神,经审查,区政府确认浙江金华市益迪医疗设备厂为婺城区高新技术企业,现予以公布。

  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认定是我区创建省科技强区的重要内容,希望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企业要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八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科技  企业  通知

  抄送:区委办、人大常委会办、政协办,金华市益迪医疗设备厂。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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